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

2011年 第六屆【榮三盃】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比賽辦法

2011年 第六屆【榮三盃】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 比賽辦法


一、主旨:為提昇青少年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,特舉辦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。
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

三、比賽資格: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學生,棋力三段以上,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。

四、報名方式: 

(1) 免報名費。

(2) 個人資料請填姓名、組別、棋力、地址、電話、就讀學校、年級。並附學生證影本、段位證書影本。報名表格備索,請上網www.lrsf.org.tw下載,或來電向基金會索取。)

(3) 報名自9月1日起至9月16日,名額300名,段數高者優先,同段數者以報名先後取得優先參賽資格,額滿截止,可親自報名、郵寄報名。欲報從速。

五、報名地點: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,新北巿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。郵寄報名者請在信封上註明「參加榮三盃全國中小學生棋王賽」並請標明組別,掛號郵寄本基金會地址(郵區24143)。TEL:(02)29772067 FAX:(02)29772097

六、比賽時間:

(1) 選拔賽 — 100年10月22日,上午8:00-9:00報到,9:10開幕,9:30開賽。

(2) 決賽 — 100年10月23日,上午8:30-9:00報到,9:10開幕,9:30開賽。

七、比賽地點:選拔賽及決賽地點—自由廣場大樓。(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9號)

八、比賽規則:

(1) 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。

(2) 局差一律分先,黑棋184子勝。

(3) 時限依情況由主辦單位決定。

(4)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,若兩人勝場相同,以輔分判定排列名次。

(5) 所有選手應該參加開幕,開幕前未完成報到手續者,視同棄權。

(6) 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,該選手裁定敗。

(7)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,參賽選手一律服從裁判判決。

(8) 比賽組別:中學組、小學組(含幼稚園)。

(9) 職業棋士不得參賽。

(10) 參賽及入場者請著軟墊鞋、運動鞋,並不得喧嘩。

(11)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。

九、獎勵辦法:

(1) 參賽者均可獲紀念品乙份,主辦單位並提供參賽者午餐。

(2) 選拔賽—各組取前十六名,參加決賽,總決賽棄權者不得領取獎學金。

(3) 總決賽—各組冠軍:獎學金50,000元,分別頒發「中學生棋王」「小學生棋王」頭銜;亞軍:獎學金30,000元;季軍:獎學金20,000元;殿軍:獎學金10,000元;第五名至第八名獎學金8,000元;第九名至十六名獎學金5,000元。將代扣稅金15%。

(4) 各組前十六名皆頒發獎狀乙份,各組前四名加頒獎盃乙座。

(5) 違規者或報名資格不符者,取消成績,並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。

(6) 經報名後,無故缺席者,取消下一屆參賽資格。

十、相關訊息請隨時注意本會網址www.lrsf.org.tw及自由時報電子報www.libertytimes.com.tw

協辦單位: 自由時報

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台北市圍棋教育推廣中心 <熊老師圍棋>